支队召开全市车管部门贯彻公安部十项措施唐河现场会 全面启动车驾管业务下放工作

6月23日上午,支队在唐河县城召开全市交警车管部门贯彻公安部十项措施暨车驾管业务下放现场会。支队卧龙、宛城、油田车管分所所长、11个县(市)交警大队主管领导、车管所长以及受理岗、查验岗民警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唐河县公安局政委张海军、副局长买东明到会致辞祝贺,唐河县车管所长刘仁哲作典型发言;正科级侦察员、车管科副科长田华东和副科长田哲分别传达了公安部、省、市公安机关关于车驾管业务下放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交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刘志民代表支队党委对本次业务下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传达了别占军支队长的讲话精神。最后,副科级侦察员段立宏就业务下放后如何规范办理车驾管业务进行辅导。会议由正科级侦察员、车管科副科长曾宪民主持。

会前,与会人员观摩学习了唐河县车管所业务大厅及“一窗式”综合办公服务,刘志民副支队长、田华东副科长现场答疑解难。按照总队批复和支队党委意见,这次向县所下放的业务有:向唐河、内乡两个二等县级车管所下放小型汽车注册登记业务、行驶证补换业务,驾驶证补、换、审业务;向新野、社旗、镇平、南召等县车管所以及支队宛城、卧龙、油田三个车管分所下放机动车行驶证补换业务,驾驶证补、换、审业务。在业务延伸方面:推广奥奔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模式,在南阳市白河南恒康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院内设立车驾管业务综合服务站,开展小型汽车注册登记业务,发放临时号牌业务,行驶证补换业务,驾驶证补、换、审业务。此外,按照支队党委研究意见,决定由宛城、卧龙车管分所负责,依托辖区大的有车单位、社区开办车驾管业服务站,办理行驶证补换业务和驾驶证补、换、审业务,由各县(市)车管所牵头,负责在辖区内选择一家大的摩托车销售企业成立摩托车登记服务站,方便购车农民当场办理摩托车牌证。

刘志民副支队长在工作部署中指出,当前我们必须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全力以赴做好业务下放前的各项前期准工作。各单位结合即将开办的业务,从软硬件上查漏补缺,缺啥补啥,积极创造条件,确保7月1日业务下放工作顺利进行。二是要加快“五统一”工作进度,即统一实行“一窗式”综合服务、统一按标准配备民警、统一岗位设置、统一业务流程、统一工作标准。三是要严格按照“两部令、两规范”的要求办理车驾管业务,严禁违规办理业务,严禁超权限、超辖区办理业务。四是热情服务,加快推进服务型车管所建设步伐。全体车管人员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使车驾工作更加突出亲民爱民、惠民利民,要让办事群众感到车驾管民警的热情、文明、人性化服务。五是加强业务培训。六是进一步加强县级车管所的业务监管,成立县级车管所业务监督管理机构,抽调专门力量,定期下县巡查、监督、指导,对各县所的数据质量进行分析、检测,对重点业务和档案进行随机抽查、审核,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七是实行业务办理终身负责制和责任倒查追究制,一旦单位出了问题,支队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取消业务权限、降低车管等级等,具体到个人,对于其经办的车驾业务实行终身负责制,随时出现问题,随时予以倒查和追究,支队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调离车驾管岗位、责令赔偿当事人经济损失,问题严重的,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